录取要求

研究生音乐学习的所有课程必须符合本目录的入学标准部分所给出的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本目录的“录取标准”部分。

此外,音乐学院还规定了以下特殊要求:

从阿拉巴马大学的选定学习领域的音乐学士学位或其他认可的机构等同。

在特殊情况下,持有学士学位但在所选领域没有正式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考试录取。

所有学生在注册前必须参加音乐史和音乐理论考试。由于这些考试中发现的不足而指定的任何必修课程或其他工作必须在入学后的第一个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补习时间表将由适当的学院和音乐研究生研究主任决定,并可能包括注册595亩研究生理论回顾和/或591亩音乐史读物.学生可能无法在理论和历史中获得毕业学分,直到各个地区的所有缺陷已被删除。

在入学前通过分析本科成绩单发现的任何缺陷必须在入学后一年内删除。

有关入学考试的信息可从音乐研究生院主任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