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院系和项目为研究生项目的学生和教师制作手册、程序和政策指南、研究生手册和其他出版物。这些陈述旨在提供详细和有用的信息;然而,它们不是阿拉巴马大学官方政策的声明。在所有事项中,阿拉巴马大学的研究生目录包含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委员会通过的官方政策,并应取代部门,项目或学院出版物。

本节概述的学位要求和学习成绩标准是最低要求。满足这些一般要求和标准并不意味着满足了所有学位和课程的要求。许多院系、学院和学校都对学生提出了额外的要求。因此,学生可能会因未能达到部门、学院或学校的标准而被开除。这些要求包含在本目录中的个别项目描述和/或部门和项目手册或政策声明中。这些特殊要求不应被视为与本目录相冲突,并应与本目录具有相同的效力。学位课程的部门停学(解雇)也会导致研究生院的停学。部门学术解雇不同于学术不端行为导致的解雇。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学术不端行为在教务处网站上。

职系及职系积分

研究生课程成绩和价值见下表。研究生课程没有加分或减分。获得UA研究生学分的转学课程的成绩为“P”,不计算在研究生总GPA中。

一个 4.0
B 3.0
C 2.0
D 1.0
F 0.0
不完整的
N 没有成绩报告
P 通过
W 撤销
NG 不均粒类

平均绩点(GPA)

所有研究生在阿拉巴马大学学习的所有研究生课程的总体平均成绩(GPA)必须达到3.0或更高。低于“C”的成绩计入GPA,但不计入学位学分。

平均绩点按以下等级计算:“A”、“B”、“C”、“D”、“F”、“N”和“i”。“P”、“W”和“NG”成绩不计入GPA。在计算毕业生GPA时,“I”或“N”在GPA中被计算为“F”,直到被获得的成绩所取代。GPA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的第三位(千位)。

重复一门课程

常规课程(IDGR助教课程(教学、研究等)、论文研究、论文研究等以外的课程)通常不能作为研究生学分重修;这包括最初以审计为基础的课程。但是,在获得“D”或“F”的学生课程中所要求的常规课程中,经专业部门或项目领域的推荐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重修学分。如果学生以“C”或更高的成绩通过了这门课程,两个成绩都将用于计算GPA,但只有一个成绩可以用于获得学位。

联邦法规限制了学生重修一门课程的次数,并限制了学生获得该课程的经济资助。有关这些规定的问题应向学生资助办事处

学习需求

研究生必须在阿拉巴马大学完成的所有研究生工作中获得并保持3.0或更高的累积GPA,才能具有良好的学术地位。

继续入学许可

获得继续研究生院许可的学生,在阿拉巴马大学完成12个学期的研究生课程后,累计研究生GPA达到3.0或更高,并满足院系或研究生院规定的任何其他入学条件,将获得良好的学术地位。

否则,将被研究生院开除学籍(开除学籍)。如果在一个学期内完成了12学时,总学分超过12学分,则根据该学期结束时完成的所有研究生水平的工作进行评估。

常规录取

学习成绩良好的研究生,在修满12个学时后,如果GPA在任何时候降至3.0以下,将获得学术警告。

已获得学术警告或处于非学位状态的学生不得获得研究生助教奖学金。

不完整的

如果“I”等级导致学生的GPA低于3.0,则所有“I”等级必须在下学期入学的前四周内取消。如果学生的GPA在取消所有“I”等级后仍然低于3.0,如果他们被允许继续录取,则该学生将获得休学(开除)或学术警告,如果他们通过常规录取录取。

如果“I”级成绩没有导致学生的GPA降至3.0以下,那么所有“I”级成绩必须在下一个学期结束时(不包括夏季)删除,否则该成绩将自动转换为“F”级。在有适当理由的情况下,学院可以建议在特殊情况下给予学生较长的完成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必须在下一个学期结束之前向研究生注册处提交一份请愿书。请愿书必须概述特殊情况和完成剩余课程要求的计划,不迟于获得“I”成绩的学期结束后12个月内,但在学生毕业之前。

学术警告

被置于学术警告的学生在接下来的12个小时的研究生工作中,将研究生的总体GPA提高到3.0或更高。在学术警告后的12小时内,研究生的总GPA必须至少达到3.0,以避免被研究生院停学(开除)。

如果学生在学业或其他方面取得的进展不令人满意,院系可以将其开除出学位课程。如上所述,这样的部门解雇也会导致研究生院的停学。有关其他详细信息,请参阅学位要求在本目录中。被停学的学生不得上课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远程学习课程。

我们鼓励学生利用休学时间,以帮助他们的学业进步。学生可以为了完成未完成(“I”)或没有成绩(“N”)的课程而学习,并可以在此过程中与教师合作。学生还可以解决其他阻碍他们进步的非学术问题。

请注意,系或研究生院的学术解雇不同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解雇。学术不端行为导致被大学开除。的学术不端行为政策可以在教务长的网站上找到。

学术悬挂

被停学的学生将不被允许参加任何研究生水平的课程,除非他们已经恢复该课程或重新被录取到新的学位课程。

重新接纳

寻求重新进入研究生院学习与被暂停学习的课程不同的课程的人可以通过在研究生院完成入学申请并与新课程的学术单位沟通来开始考虑重新入学。

新学术单位的研究生院将在收到新申请后考虑重新入学的请求,将在向研究生院院长提出的书面请求中确定重新入学研究生院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并且如果研究生院院长批准重新入学,将在重新入学时说明学生所需的条件。如果被批准重新入学,重新入学的具体条件将在给学生的重新入学信中规定。

休学后重新入读研究生院的学生,经许可可继续学习持有研究生助教奖学金,直到所有重新入学的条件已经满足。

恢复

在被研究生院停学后寻求恢复同一学位课程的人,可以通过与被解雇的学术部门或课程沟通,开始考虑恢复。

学术单位的研究生院将考虑复职的请求,如果教师要求复职,他们将在向研究生院院长提出的书面请求中确定复职的令人信服的理由,以及如果研究生院院长批准复职,学生所需的条件。

休学后复读研究生院的学生,可以持有研究生助教奖学金,直到所有复职的条件已经具备。

临床成分和解雇

在包括临床成分、实习经历、实习或其他类似项目要求的研究生课程中,每个学生的有效性将由教师和主管给予广泛的评估。最终决定将基于课程成绩、临床表现能力、性格因素和相关考试成绩等因素。许多课程对学生提出了额外的学术和/或专业要求。未能达到学业进步和/或临床部分的课程要求的学生可能会被开除。从学位课程中被开除也会导致研究生院的休学(开除)。

毕业要求

平均绩点(GPA)

每个学生必须在阿拉巴马大学的所有研究生课程中获得并保持3.0或更高的总体研究生GPA。低于“C”的成绩会被计算在学业平均成绩中,但不计入学位学分。

400级课程

硕士学位课程最多可以接受6个学期的400级课程学分,并且只有在部门和研究生院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在学期之前其中400级的课程将被采取。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博士学位课程不接受400级学分(硕士学位所接受的6小时学分除外)。在任何情况下,低于400分的课程都不能作为研究生学分。硕士生可以用不超过6小时的400级课程来获得研究生学分。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400级课程的硕士学分在目录的学术政策部分。

通过/失败的课程

研究生必修课程学分的最高20%可以以“及格/不及格”为基础。每门研究生水平课程在学生注册该课程时,在系统中要么是“字母等级”,要么是“及格/不及格”。研究生不允许将课程注册从“字母成绩”更改为“及格/不及格”,反之亦然。院系可以通过在线课程库存管理(CourseLeaf)系统提交课程更改请求,要求更改课程在未来学期的评分方式。